4.1组织机构
4.1.1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专业、课程特点,聘请特殊教育专家与学校教师共同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共同商讨、明确人才的培养目标,确定教学计划方案和教学内容,提供人才需求信息,参与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根据特教学校、特教康复机构的要求及时调整课程教学计划和实训计划,协助学校建设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4.1.2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
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高等院校为地方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深化校企合作融合度,更新教学理念,依托企业行业优势,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建立校企深度合作、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达到“共赢”的目的;以进一步提升和突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努力开创校企合作的新局面。
4.1.3继续加强与政府部门、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以及其他高校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共赢长效机制。
共同为提升特教教师的专业素养而从师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建设、教学内容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等方面对人才培养进行不断地修订和完善,力图建立相应的课程体系,体系内容与特教教师专业标准要求的内容相对接,教育教学过程、方式方法与特殊教育、教育康复的实践过程相对接,突出特殊教育师范生和特教教师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训和培训。
4.2运行方式
4.2.1订单培养模式
了解本地区和区域内特殊教育相关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积极主动地与相关单位沟通协商,达到供需共识,签订半年至三年的订单培养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学校负责招生,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制定切合培养目标的教学计划和开课计划并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教学,对学生进行定向培养;用人单位提供实习教学条件并投入一定资金,用于学校专业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和奖学金等方面。
4.2.2顶岗实习模式
通过前三年(1-6学期)在校学习,培养学生特殊教育专业的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及职业基本素质;第7学期进行顶岗实习,拟定就业岗位,以“准员工”身份进行顶岗实际工作,熟悉单位环境,感受文化熏陶,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处理好职业技能训练与鉴定和学生管理问题。
4.2.3见习模式
每学期安排学生到特教学校、特殊儿童康复机构、医学院等单位参观和见习两周以上,让学生了解用人单位,了解特殊教育教学过程,体验特殊教育的职业生活,有助于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关心残疾人的人文情怀和人道主义精神,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专业学习兴趣,指导专业学习计划和职业发展规划。
4.2.4特殊教育教师的在职培训和研发模式
利用高校特殊教育教师资源、教育康复技能鉴定培训点、省、地市残联等资源,主动承接特殊教育教师的在职培训工作及继续教育工作,学校教师参与特殊教育学校、教育康复机构的科研项目和技术服务工作建立良好的双方支援体系,互惠互利,互相支持,获取政府主管部门、特教学校、残联部分对学校设备设施及实习耗材的支持和帮助。
4.3校企合作进行课程开发与建设
课程开发与建设应考虑到实现教学与实践同步,实习与就业同步。校企共同制订课程的教学计划、实训标准。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实践基地、基层学校、机构完成,课程实施过程以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为主。
开发的课程应具备的特点:一是,课程结构模块化,以实际工作岗位(群)需求分析为基础,其课程体系、课程内容均来自于特殊教育、教育康复的实际工作任务模块,从而建立了以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工作体系为基础的课程内容体系;二是,课程内容综合化,主要体现在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的综合,职业技能与职业态度、情感的综合;三是,课程实施一体化,主要体现在实施主体、教学过程、教学场所等三方面的变化。也就是融“教、学、做”为一体,构建以合作为主题的新型师生、师徒、生生关系,实现教具与工具教室、实训室的结合等;四是,课程评价开放化,除了进行校内评价之外,还引入用人单位及社会的评价。
校企合作开发教材,教材开发应基于课程开发的基础上实施。教材开发应聘请行业专家与学校专业教师针对专业标准、课程标准,结合学生在特殊教育一线学校、机构的实习实训环境,编写针对性强的教材。教材可以先从讲义入手,然后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逐步修正,过渡到校本教材和正式出版教材。
4.4企业教学场所
各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机构、普校特教班、普校资源教室、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残联康复中心、医学院以及特教学院的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特殊儿童中心,校外实践基地等。
4.5企业教学内容
企业的教学内容主要围绕技能型、应用型、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如特殊儿童教材教法、言语语言评估与康复训练、动作康复评定与治疗、自闭症儿童的教育与康复、艺术治疗活动设计、教学活动设计、班级管理、绘画与手工基础、手语与盲文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