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加强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以四川省特殊教育专业实验示范教学中心为建设基础,进一步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不断扩大和扩展实验平台,引进企业科研、生产基地,共建校企一体、产研一体的实验实训中心。使中心充分具备满足特殊教育、教育康复学及残疾人职业教育等专业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提升和合格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硬件教学条件。规划把应用型专业的特殊教育实验(实训)中心建设为实践型、服务型、开放型、融合型的现代实践教学示范中心,立足四川、辐射西南、在全国产生影响,融教学、科研、实训、服务为一体;中心规划建设为5个分中心,包括:特殊教育师资培养实验实训分中心、残疾人教育康复服务分中心、融合教育资源分中心、残疾大学生职业技能实训分中心、特殊教育信息技术教学中心。
6.2实训实习质量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实习实训质量保障体系。指导教师根据课程实际情况编写实践教学计划,要求特殊教育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到达35-40%以上,设计学期实践教学周,增加见习、实习学时,将学生职业技能和素质提升与第二课堂课程管理结合;根据课程性质分类组织实践教学,对各类课程设置学分,包括理论课程、实践课程、自修课程的比例,扩大实践教学学分数及学时的比例,对于技能性课程教学采取分段教学、分层教学,由高校教师与行业专业教师协同完成教学;要求教师严格执行实践课程教学大纲相关要求,保证有效提升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建立符合实验实训的质量评估体系,细化评估指标,增加行业评估,重视过程评估和多元主体的评估,以行业评估、社会评价为参照,量化评估与质性评估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