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严格按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川教函〔2020〕622号)文件和《关于印发<乐山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乐师院学〔2021〕8号)文件要求,经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拟推荐陈镇等7名同学为四川省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何娟等22名同学为乐山师范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现予公示(详见附件1)。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于2020年3月18日下午6时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联系人:2277953; 13540561868 (兰芳);18728848063(周丽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