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的《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学院初评出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的名单及名额,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10月9日——13日,如有问题反应,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师(0833—2277953,兰芳:13540561868,李红:18081335853,周丽岚:18728848063,李晓畅:15182372449)。
附件1奖助学金初评名单
附件2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获奖情况
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的《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学院初评出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学生的名单及名额,向全院师生公示,公示期为10月9日——13日,如有问题反应,请及时联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教师(0833—2277953,兰芳:13540561868,李红:18081335853,周丽岚:18728848063,李晓畅:1518237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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